按照学校科级干部个别调整工作实施方案部署和文件要求,结合宣传部实际,对宣传部科级干部个别调整做如下安排:
一、成立党委宣传部(新闻中心)科级干部个别调整工作小组,负责宣传部科级干部调整工作
组长:赵祥禄
成员:贺志勇 李涛 沈兰
联络员:李涛
二、空岗职数
三、任职条件和资格
(一)基本条件
1.具有较高的思想政治素质,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认真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严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
2.具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热爱学校事业,敢于担当、勤勉尽责,能够全身心投入工作,实绩突出。
3.具有胜任相应工作岗位所需要的管理能力、业务水平、职业素养和服务意识。
4.坚持原则,公道正派,清正廉洁,严于律己,自觉接受党和群众的监督,有较好的群众基础。
(二)任职资格
1.新提拔的正、副科级干部,男同志不超过55周岁(1968年8月31日以后出生),女同志不超过50周岁(1973年8月31日以后出生)。
2.提任正科的,应当具有副科岗位两年以上任职经历,或具有博士研究生学历且具有一年以上工作经历;提任副科的,应当具有下一级岗位及相应岗位三年以上任职经历,或具有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且具有一年以上工作经历。
3.新提拔的科级干部要有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
4.新提拔的科级干部要有我校一年及以上工作经历。
5.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6.新提拔的科级干部应具有一定的文字功底,良好的服务意识、严谨的工作作风、良好的沟通协调能力,并熟悉科室情况和岗位职责,符合岗位要求。
四、时间安排
1.9月5日宣传部(新闻中心)将在新闻网宣传部通知一栏公布已经审批的空岗和任职条件。
2.9月7日符合上岗条件、参加宣传部(新闻中心)科级干部个别调整的同志,按要求填写《科级干部岗位报名表》(一式两份),并加盖所在单位党组织或单位印章交致远楼317室,同时把电子版发至xcb@haust.edu.cn。
3.9月11日宣传部科级干部个别调整工作小组按照科级干部选拔办法确定科级干部拟任人选并公示。
党委宣传部(新闻中心)
2023年09月0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