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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精神文明建设先进集体、先进个人评选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6年11月02日    访问热度:

各基层党委、党总支、直属党支部,校属各单位:

根据《河南科技大学精神文明建设先进集体、先进个人考评办法(修订)》(河科大发〔2015〕10号)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实际情况,学校决定开展2026年度校级精神文明建设先进集体、先进个人评选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类别及名额

(一)文明单位:评选比例约为校属二级单位总数的15%。分教学机构和管理机构、研究机构、直属机构两类分别考评。

(二)文明班级:评选比例为参评学院班级(不含新生班级)数的5%。

(三)文明宿舍:评选比例为学校学生宿舍总数的2%。

(四)文明家庭:评选比例为学校家庭总数的2%。

(五)文明教工:评选比例约为学校教职员工总数的6%。

(六)文明学生:评选比例为学校学生人数(不含新生)的2%。

(七)文明网民:评选对象是在岗教职工和在校学生,评选指标共10名。

二、评选办法

(一)文明单位由各单位结合自身实际,自愿申报;文明教工由各二级党组织根据分配名额自行评选上报;文明网民由各二级党组织自愿推荐1名人员上报。上述三类评选由党委宣传部(新闻中心)牵头组织。

(二)文明班级、文明学生由党委本科生工作部和党委研究生工作部牵头组织评选。

(三)文明宿舍由后勤保障部牵头组织评选。

(四)文明家庭由校工会牵头组织评选。

三、评选条件

文明单位、文明班级、文明宿舍、文明家庭、文明教工和文明学生评选条件按照《河南科技大学精神文明建设先进集体、先进个人考评办法(修订)》(河科大发〔2015〕10号)相关要求执行。

文明网民评选条件如下:

1.思想政治好。热爱祖国、热爱人民、热爱社会主义,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具有坚定正确的政治方向,善用网言网语传播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传播正能量,弘扬主旋律。

2.网络素养好。以中国好网民“四有”标准为准绳,做到有高度的安全意识、有文明的网络素养、有守法的行为习惯、有必备的防护技能;自觉遵守和维护网络秩序、网络法规,讲诚信、守底线、不信谣、不传谣,自觉抵制网络庸俗、低俗、媚俗等不良之风,自觉净化网络环境、推广文明用网习惯,做文明用网的守护者。

3.阵地建设好。创建有个人新媒体信息发布平台账号,具有较高的更新频率和一定关注度,建设具有示范引领作用的网络育人阵地。或者热衷网络志愿服务或网络公益事业,积极维护校园网络社区秩序,组织卓有成效的网络正能量活动,在线上线下具有一定的人气和影响力,以身作则带动师生共建清朗网络空间。

4.引导能力好。积极参与学校及上级组织开展的各类网络正能量宣传活动,具有较强的网络作品创作能力,运用微博、微信、微视频等方式展示身边的典型人、典型事,利用新媒体形式讲好学校故事,传播正能量。

四、材料报送

(一)11月13日前,各牵头单位将评选结果电子版(PDF扫描,加盖公章)发送至文明办邮箱jswmbgs@haust.edu.cn。

(二)11月10日前,各申报单位将《文明单位申报表》、创建总结(1500字左右)(PDF扫描,加盖公章)及相关支撑材料的电子版发送至文明办邮箱jswmbgs@haust.edu.cn。

(三)11月10日前,各二级党组织将《文明教工申报表》《文明网民申报表》及相关汇总表的电子版(PDF扫描,加盖公章)、支撑材料发送到文明办邮箱jswmbgs@haust.edu.cn。

五、工作要求

(一)此次评选工作采取自愿申报原则,各单位要高度重视,认真组织,周密安排,注重创建过程和创建成效;要把文明创建与推动学校各项工作紧密结合起来,形成争创特色。

(二)各牵头单位要严格按照通知明确的标准、名额认真开展评选推荐,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材料报送等各项工作。

(三)本次评选紧扣学校中心工作开展,突出实绩导向,对在重点任务中履职尽责、成效显著、示范带动作用强的集体和个人,优先予以推荐。

联系人:孙敖 联系电话:64231495

河南科技大学精神文明建设指导委员会

2026年11月02日

附件:

1.《河南科技大学精神文明建设先进集体、先进个人考评办法(修订)》(河科大发〔2015〕10号);

2.学校文明教工名额分配表及相关申报表格。